经验交流
盐池:“四举措”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给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区、市、县党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盐池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以钉钉子精神盯住重点领域、重要行业、重点人员,抓具体、补短板、强震慑,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亮剑涉黑涉恶问题。
完善沟通联系机制,搭建专项斗争与反腐败工作“直通车”。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工作机制,明确线索移送反馈责任单位、具体内容、时限要求及方式渠道,实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同政法机关无缝对接。此外,对政法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对复杂案件、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以及政法机关已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有“保护伞”的,提前介入、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确保除恶务尽。
拓宽监督举报渠道,构筑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立体监督网。在强化传统举报方式的基础上,推行“一箱、一卡、一员、一号、一查”的“五个一”问题线索收集方法,拓宽渠道快处置。综合运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采用设置举报箱、设立村级纪检员等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方法,认真受理有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发放2.7万张“便民监督卡”,将黑恶势力等涉黑涉恶问题纳入监督举报重要内容,打通群众监督举报“最后一公里”。
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扎实构建不敢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对所有反映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再梳理,摸清问题底数,建立工作台账,指定专人负责,逐月建账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为重点,持续加大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工作力度,对政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优先督办、交办,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采取提级办理、交叉办理等方式,统一定方案、定时限、定人员,一查到底,防止人情干扰;对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保持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
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斩断向扶贫项目资金动“奶酪”的黑手。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巡察的重点内容之一,注重从谈话中“听”线索,从信访中“捕”线索,从会商中“要”线索,从其他中“查”线索,进一步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同时,注重靠牢各级各部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单位的责任,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计划今年年底,将实现对8个乡镇1个街道和15个扶贫职能部门巡察全覆盖。(盐池县纪委监委 冯彩萍)